关于进一步优化碧江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

碧江视界

2022-12-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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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《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》(联防联控机制综发〔2022〕113号)要求,切实将工作重心由防感染转向保健康、防重症,有序抓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倡导非必要不做核酸检测。如果出现任何疑似感染症状,不去养老院、福利院、学校、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,请不要加入核酸检测队伍,更不要聚集扎堆做核酸检测。抗原或核酸阳性,病情稳定、无住院指征者,不需反复进行核酸检测。确需核酸检测的人员,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前往采样点,排队时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,不交谈、不聚集;临近采样时减少吞咽,不做清嗓子的动作,不要提前摘下口罩,采样后不要随地吐痰。

二、倡导无症状不用药,有症状合理用药。无症状感染者无需用药,轻型患者请遵医嘱用药或认真查看药品说明书后用药,切忌盲目用药,避免出现急性肝衰竭等严重伤害身体健康的情况,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患者以居家隔离治疗为主。居家隔离期间,若症状加重的,请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(诊室)就诊。如出现呼吸困难,持续高烧、腹泻、呕吐,原有基础性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,儿童出现嗜睡、拒食,孕妇出现头疼、头晕、心慌、腹痛、阴道出血、流液、胎动异常等情况,请及时到定点救治医院住院观察。请广大市民不囤药、不抢药,有余药的积极分享给亲友或其他急需之人。坚决打击囤积居奇、哄抬药品价格等扰乱医药市场秩序行为。

三、倡导无症状或轻症感染者正常上班。针对全区各级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区属国有企业员工,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及应急救援、快递物流、商场超市保供人员,保供企业、水电气暖等单位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的人员,各单位根据其身体状况和岗位需要,若为无症状和轻症的,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,倡导正常上班。

四、全力做好医疗救治服务。全区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“应设尽设、应开尽开”,住院患者“应收尽收、应治尽治”。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建立绿色通道,严禁以任何理由推诿或延误救治。发热门诊要对60岁以上老年人群就医提供便利,优先就诊。

五、推广使用中医药防治汤剂。世界卫生组织指出,中药能有效治疗新冠肺炎,降低轻型-普通型病例转为重症,缩短病毒清除时间,改善轻型和普通型新冠肺炎患者的临床预后。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(试行第九版)》推荐了用于不同类型、不同时期患者的治疗中药。目前,全区共设立37个中药汤剂熬制服务及健康咨询便民服务点,筹备有充足的中药药材,且将中药汤剂纳入医保报销,请广大市民群众放心使用。

六、推广线上问诊购药。广大市民群众,特别是无症状、轻症等居家人员可利用贵州省新冠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等,进行线上问诊求诊、开方配药,减小暴露风险、避免交叉感染,切实缓解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压力。

七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。请广大市民自觉规范佩戴口罩,做好个人防护。重点岗位、单位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必须“应戴尽戴”,市民群众进入重点场所或者有异常情形时应“凡进必戴”。

八、尽快接种新冠疫苗。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,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群,尤其是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,应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,符合加强接种条件的尽快完成加强接种。

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,特殊时期保护自己也是保护他人。请广大市民群众加强个人防护、科学应对疫情,守护好自己的健康。

以上措施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适时优化调整。

 

 

碧江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

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

2022年12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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